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5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现就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和所有对安全生产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保证足够的人员力量值班值守,做到无空岗、不脱岗,不间断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在岗值班并带队加大节日期间检查密度,重点岗位要全员上岗,人岗相配,节后实行轮休。要重点关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单位、煤矿和重要交通运输线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随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强化应急处置。
二、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铁路、水利、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是国家大力支持的重点工程,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完成的民生项目。受我省气候条件影响,今年剩余的有效施工期十分有限,当前正值“黄金施工期”,为确保如期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调度指导,统筹好指挥力量,组织本区域、本行业内各级指挥人员、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等全员上岗,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建设进度,确保节日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正常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停工、怠工现象。对节假日期间不休息的工作人员,节后实行补休。
三、对各地落实情况要及时开展检查和抽查。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监管局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应急值守和人员上岗情况保持高密度检查和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值班值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省住建厅、水利厅、铁路办等部门要对节日期间各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有停工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节后,省政府将对安全生产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检查、抽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