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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诊所点滴亡人赔偿20万 第二瓶药刚换上患者突然休克
2015-10-21 09:15:03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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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1日讯 9月28日,龙凤区医调委接到区卫生局电话,需要其帮忙调解一起医疗事故纠纷。

  龙凤区司法局医调委副主任胡桂英接待了医患双方,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患者于某因头疼发热,在家人陪伴下,来到某私人诊所治疗,当时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医方为于某进行静点治疗。

  第二天晚上,于某感觉身体没什么大碍了,诊所大夫到其家里扎好针后离开,于某自己躺在床上边看电视边点滴。第一瓶点完后,于某妻子帮他换好了第二瓶药。可刚换上没有多大一会儿,于某突然喊“难受”。话音刚落,于某就出现了休克抽搐现象。于某妻子急忙给大夫打电话,经过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于某还是没什么反应。家人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后,经过检查,于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于某的家人一时无法接受,把于某尸体停在火化间里,等待诊所给个说法。

  为更好地了解情况,龙凤区医调委工作人员,分别对死者家属及私人诊所进行调查,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人民调解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医调委的职能作用,指出走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建议私下和解。医方也承认存在过错,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9月29日,在医调委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和平解决此事,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由私人诊所向死者家属赔偿人民币20万元,其中15万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交付,其余5万于司法确认书签订之时交付,医患双方就此不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为了确保该协议书真正发挥效力,防止医患双方过后反悔或不予履行,经双方共同申请,医调委制定了司法确认申请书,胡桂英副主任带领双方,送交到龙凤区人民法院。

  为了尽快火化尸体,区医调委积极协调人民法院,特事特办,尽快下达司法确认书。

  9月30日上午,当事人打来电话,法院的司法确认书已下达到个人手中,并对龙凤区司法局和法院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表示非常满意。至此,一场医疗事故纠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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