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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龄”合力推动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2015-10-21 14:23: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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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0月21日讯 2015年,全省老龄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五大规划”、大力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及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策创制,较好地完成了相关的工作。

  发挥老龄办联络协调作用,推进形成大老龄工作合力。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督促检查职能,积极推进形成大老龄工作合力,呈现出三个明显变化。一是党政主导,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非常关注老年群体的生活,把养老服务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重大节日期间,领导深入到养老院、困难老人家中,走访慰问。成立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组,全力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步伐。孙永波副省长积极倡导“养老+N”模式,鼓励探索养老服务业多元发展。组织筹建黑龙江天鹅颐养联盟,亲自带队赴外省五市开展候鸟养老系列宣传推介。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市人民政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省农垦总局,高度重视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由分管市长亲自带队赴外省进行宣传推介。二是部门参与,为老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成为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自觉行动。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制定为老服务办实事计划,深入开展“爱心助老1+1”活动。省民政厅作为省养老服务业推进组办公室,带动四个部积极开展候鸟异地养老组建、宣传推介和服务工作,召开全省养老服务业“医养结合”现场推进会,联合省住建厅印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设计样图的通知。省精神文明办联合十一个部门厅局开展推进党员、青年、巾帼、法律等志愿服务“十队进社区”活动,联合四个部门厅局开展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省卫计委协调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提出针对失独家庭的六项“关怀礼包”。省老龄办赴省旅游局调研,就养老服务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进行积极探索。三是社会参与,倾情助力老龄工作已成为普遍共识。“两会”涉老提案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新闻媒体普遍关注老龄事业发展,尤其天鹅颐养联盟成立大会及赴外省六市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期间,涉老报道数量和水平攀升,形成强势的老龄工作宣传氛围。

  参与政府中心工作,提升老龄工作部门影响力。组建天鹅颐养联盟并以此为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是黑龙江省政府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议程。一是勇挑重担,如期完成天鹅颐养联盟的筹建工作。二是大胆创新,出色完成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展厅设计。三是服务大局,高质量完成北京、上海等六城市的系列宣传推介活动会务保障工作。

  注重打基础谋长远,扎实推进基层老龄工作持续发展。一是狠抓老年协会覆盖率和规范化建设,在大庆召开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会,力争完成“十二五”预期目标。联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实施“乐龄工程”的通知》,确保完成“十二五”刚性指标。印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双百”“双千”推进工程评选验收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地开展验收及上报工作,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进程。二是积极开展全省老龄事业统计及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筹备,为“十三五”规划的预研提供数据支撑。印发《黑龙江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及抽样调查方案,积极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筹备工作。三是开展基础调研,筹建黑龙江旅游养老协会探索养老产业发展路径。配合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候鸟养老省内调研。省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专题政策调研工作的通知》,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地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加强老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敬老氛围。宣传工作呈现新常态:一是借助省政府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做大宣传。候鸟养老服务推介会所到之地,引起了当地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强烈反响,形成了争相报道、转载的宣传热潮。据不完全统计,五场推介会共1300余名嘉宾、近70家媒体出席,共签约73项。二是设计候鸟老人优质服务季活动,强化宣传。7月13日,黑龙江省候鸟养老优质服务季启动仪式暨农垦系统首批候鸟老人来哈欢迎仪式在农垦北大荒养老中心举办。旨在通过打造旅居服务优、机构养老优、康养医疗优、养老文化优、惠老维权优“五优”服务,培育龙江养老品牌,延伸养老产业链条,提升候鸟老人服务标准化水平。三是老年文化活动搭台,丰富宣传。各市(地)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宣传贯彻《老年法》,老年维权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老年法》宣传贯彻在全省深入持久地开展。各市(地)老龄办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海报、展板等形式宣传《老年法》。二是积极推进我省《<老年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二稿,组织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人员征求意见,力争早日出台。三是老年维权示范岗作用明显。目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等法院在民庭中都相继成立了“老年维权合议庭”。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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