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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不热谁监管? 哈尔滨区政府区供热办街道办分工负责
2015-10-23 11:17:38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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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23日讯 近日,哈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至2016年度城市供热工作,并明确了监管责任,要求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供热监督工作,街道办也要承担起相应职责,针对辖区内热源落实监管负责人,实行一对一包保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要挂红牌、亮红灯,责令限期整改。

  街道办负责对辖区热企监督评价

  据悉,哈市供热主管部门统筹全市供热监管工作。各区政府要全面做好辖区内供热隐患排查整改、企业监管、投诉处理、应急保障等工作,尽快完成区级供热监管平台建设,并与市级供热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供热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供热监管平台作用,对供热企业生产运行参数实时监测,对供热运行异常状况实行预警预报,对居民投诉及时受理、督办办结。

  建立以区长负总责、区供热办牵头并与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社区居委会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对街道办事处的考核考评机制,与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采取检查供热生产运行、检测居民室温、受理居民投诉等方式,全面掌握供热质量存在的问题,督办供热企业逐一解决。

  哈市要求,街道办事处要行使好对辖区内供热企业的监督权和评价权,协调做好居民室温现场检测工作。设立供热监督电话,并在辖区内公开。对辖区内每一处热源均要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一对一的包保责任制。要以小区庭院为单位,聘请素质较高、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的居民担任群众义务监督员,共同做好供热监管工作。

  各区供热投诉办结情况每月排名

  今年供暖期,哈市将实行严格的供热考核制度,哈市政府与各区政府、各区政府与辖区内供热企业分别签订供热管理责任状,对供热安全、供热质量、供热投诉率及办理情况、供热应急处置等进行综合考核。哈市供热主管部门对各区政府进行综合考核,对各区供热投诉及办结情况进行月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区政府的年度考核。

  对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要挂红牌、亮红灯,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供热法规政策、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事故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供热行为予以严肃处罚;打击擅自拆改供热设施、破坏供热设施、盗用窃取供热热能等违法用热行为。

  供热单位要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监督服务电话、单位名称和具体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要向社会公开24小时开通的供热服务电话,聘请群众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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