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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白天饮酒驾车检查 齐齐哈尔建华交警抓获一起饮酒驾驶
2015-11-02 09:52:06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路久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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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日讯 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许多市民都知道,但仍有部分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车,他们以为交警抓酒驾只是在晚上,白天一般不查。为了打击这种行为,我市交警对白天饮酒驾车加大力度进行检查。

  10月27日15时10分,在繁华西街执勤的建华交警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王俊华和辅警徐浩、李权、海洋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牌照号为黑BF9906小型货车行迹可疑,看见前方有执勤交警便减速驾驶,并且有意躲避。王俊华指令徐浩、海洋拦截这辆小型货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员熄火停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把车熄火后,打开车门就弃车而逃,当司机跑出100米左右后被徐浩、海洋、李权抓获。执勤民警要求该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司机王某拒绝配合。当王俊华打开车门后,发现车内有酒气,车内并没有其他人,随后,王俊华判断王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经请示领导后把王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网上比对调查,王某驾驶的黑BF9906小型货车属于营运车辆,有从业资格和货运运输证。随后,大队民警对王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是59.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在证据面前王某终于交代说:“当天11点多在万隆园货站等着配货,午饭时间在货站附近饭店吃午饭,货站老板也在饭店吃饭,就让我陪他喝两杯,我考虑下午也没什么活儿了,就陪他喝了两瓶啤酒。喝到下午1点多后我在货站待了一会,到两点半左右还没配上货,我就开车往家走,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查获。”王某对自己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表悔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王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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