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7日讯 想必每名小偷在动手前,心里都会默默祈祷一番,希望能遇到点“硬货”,够自己过几天潇洒日子。但是,这也是要讲究运气的。
大庆市龙凤区有一名男子,在行窃这条路上就不太顺,出手4次,一次“白玩”,剩下三次也仅是偷到点面包、饮料、袜子、手套等等。一堆不值钱的东西,却换来有期徒刑8个月。
3起案件手法相似
今年1月17日凌晨,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附近一家网吧内,网管打起盹来,发现吧台丢了1000元钱和两盒香烟。
1月29日凌晨,大庆市龙凤区商贸城附近一家面馆失窃,老板早上开门时,发现玻璃被砸碎了,店里丢了自制的水饺1斤、达利园小面包1袋、红苹果饮料2盒。这点儿吃的,还没有被砸碎的店门玻璃值钱。
隔天,民警再次接到辖区一劳保商店报案,监控探头被破坏,丢了一堆工服、袜子、手套、马甲、裤子、皮鞋等。
民警发现几起案件的手法很相似,初步猜测是同一人所为。
小偷网吧内落网
经过几天的侦查,2月2日中午,民警在大庆市龙凤区龙华市场附近某网吧内,将涉嫌盗窃的李某抓获。审讯中,李某还交代曾跳窗进入一家佛店,但没翻到什么值钱物品,又原路“撤退”一事。
李某说,他行窃的运气一次不如一次,第一次最实惠,偷到了现金,其余几次没找到钱,只能拿点吃的和衣服。偷来的东西都被自己吃了,劳保服低价卖了一套,赃款也都吃喝了。
民警将剩余的物品返还给失主。
男子获刑8个月
今年5月,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已构成盗窃罪。进入工艺品店实施盗窃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李某案发后退赔部分赃款,酌定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