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市“违停王”惹关注 各路齐呼吁:应重罚记分与信用记录挂钩
2015-11-07 10:53: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恩惠 李国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1月7日讯 5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015年违停前十人,其中一台车高达64次违停记录,成为议论焦点。对此许多市民向本报反映自己的看法,也有专家和交警部门提供了建议。

  现状部分违停者不在乎百元罚金

  据哈尔滨市动力交警大队民警李冠一介绍,4日在一所小学前,一名女子在校门前违停,民警表示要开罚单时,女司机表示不在乎一百元。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其他大队了解到,这样的驾驶人约占10%,还有约30%的驾驶人为自己方便,觉得支付罚金无所谓,恶意将车辆停放在道边,要拖车时才会将车开走;约60%的驾驶人是因为着急等事违停。交警表示,巡查时经常能发现同一台车在相同地点反复违停,但目前只能电话联系车主,粘贴违停告知单,或拖车。

  建言

  多次恶意违停要重罚

  哈尔滨市周勇:罚款太轻,记分大家都忌惮,还有提高违停处罚额度。

  出租车司机孙雨:违停也不要一刀切,恶意违停的严肃处理,应该在检车、审证时都增加难度。

  微信用户小苹果:建议可以和征信记录进行关联,影响其办理相应金融业务。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等专家:可将恶意违停与信用记录挂钩,以制约违停驾驶人。

  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潇:征信记录一般与金融业挂钩,与违停治理相关联可由交警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在立法部门召开会议时提出。

  交警法制部门回复:在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目前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他车辆、人行通行处一百元罚款。如果要增大违停成本,需立法部门进行调整,交警部门也在汇集社会建议,然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他山之石

  深圳:当地规定在28条主干道上违停,包括停车于立交桥上(含匝道)、交叉路口(以导向车道为起点)、人行道上;小区出入口、人行横道、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交警部门已发布临时交通限制通告并采取管制措施的路段,均罚款500元,如因违停车引发事故或拥堵,罚款1000元。此外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迟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