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10日讯 连日来,包括哈尔滨在内的多个地市又上演十面“霾”伏,且多日不散,给人们的出行和健康带来了很大影响。如何防霾、如何治霾再度引起热议。如同雾霾形成非“一日之寒”,防霾治霾也非“一日之功”。面对已然“常态化”的雾霾,我们不能以麻痹的心态“坐以待毙”,更不能坐等“大风吹过来”、“气温降下来”,冲出“霾”伏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
“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无疑是给防霾治霾敲响了重锤。理念先行,冲出“霾”伏的行动要抓紧跟进。其实,早在雾霾刚刚出现时,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雾霾天气还只是偶然发作,对日常生活影响不大。然而愈演愈烈的雾霾,已经摆开了“持久战”的架势。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必须在雾霾中承担一份责任。从连日来哈尔滨雾霾的数据和专家分析看,雾霾的主要来源已经很清晰,燃煤占40%,依然是罪魁祸首,秸秆焚烧最多时超越尾气占20%。因此,仅就哈尔滨区域特点而言,不仅需要环保部门重拳执法,消灭雾霾的源头,更需要政府部门拿出硬招,支持扶持相关企业和产业,减少雾霾的产生。
从供暖看,一些供暖企业从节约成本考虑,还在使用劣质燃煤,没有环保除尘设备,或者是放在那里摆摆样子,致使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浓度严重超标。这就需要环境执法部门必须拿起法律的大棒,狠狠砸下去,使其违法成本远远地超过违法所得,让其对法律产生敬畏。今年年初,新《环境保护法》已开始实施,这部被称为“长牙齿”的法律,对一些违法企业确实产生了震慑作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又提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这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独立性,使人们对环境执法充满了更多期待。但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权力的威严也在于实施,再严的法律再有力的权力,如果躺在纸面上,放在手心里,都将失去应有的威严。执法,要暴风骤雨式的突击检查与风和日丽式的日常检查相配合,以防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形成不间断的高压态势,不给违法者可乘之机。
对于推波助澜的秸秆焚烧,还应从扶持相关产业的角度考虑,因为从实践看,光靠禁是禁不住的。秸秆主要成分是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这些不但可以利用,而且用途较广,可以用作板材和造纸原料、生物发电原料、肥料的原料等等。当务之急,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拿出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办法,积极破解秸秆收储难题,研发相关设备,研发秸秆打碎、打捆专用设备,并统筹规划合理布置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使秸秆变废为宝,既能解决环保问题,也增加了农民的收益。
我省是生态大省,实现绿色发展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也应该看到,我省冬季漫长,多数地区取暖期在半年甚至以上,供暖燃料和方式还比较单一。农业种植面积大,秸秆回收利用相关产业还没有建立起来。综合看,除霾去霾,任重而道远。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有关方面应尽职尽责有所担当,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拳石频移作泰山”的毅力,吹走头顶之霾,创造出“低头满眼春光绿,抬头一片龙江蓝”的美好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