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0日讯 为解决市区中心区域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更加舒适的共同通行空间,我市交警部门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行动。整治行动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加强电子警察抓拍及路面执勤抄牌力度,针对车辆违停、违法占道现象进行清理整治,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人,采取人性化处理,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的原则,对严重影响交通的,将按规定使用拖车进行拖移。建设和谐、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安全和生活质量,此时的停车人,正是彼时的行车人,为了您和他人有个顺畅的出行环境,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重点整治范围:
(一)整治重点路段:市区长安路、光复路、中山街、德祥街全段、万新街、万象街等重点市中心区域主要巷道。
(二)整治重点部位:医院、学校、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具有服务功能的机关单位门前及周边道路。重点整治四类行为:
1、各条街、路、巷道、胡同马路牙子以下机动车不在停车泊位内停放、逆停、双排停放违法行为;
2、在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巷道、小区门前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行为;
3、客运车辆、公交车站点不靠边停车上下客,出租
车在路口或路中间停车上下客,货车占道装卸货物违法行为;
4、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三轮车路口占道停放行为。
下列停车方式将会被查处:
1、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
2、在施划有黄色网状线的区域或在斑马线上停放;
3、在未施划有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放、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施工路段停放;
4、在交叉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放;
5、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
路段停放;
6、在停车泊位以外停放或是压线、不按停车方向导向箭头停放;
7、单行道内逆向停车或顺向左侧停车。其中,对黄色网状线、人行过街横道、校园门前通道违停将从严处罚,做到“零违停”。
违停危害大,停车要规范
1、影响城市形象。
乱停乱放行为导致城区秩序混乱、城市品位和形象的下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提升。
2、道路通行能力下降。
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目前有限的道路面积,因而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通运行的速度下降,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
3、影响交通安全。
机动车随意停放,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机动车驾驶人的突然停车常常使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及时反应,而导致追尾事故、相互碰撞事故的发生,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容易造成交通堵塞。
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该路段道路不畅通,且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靠近学校、单位,或饭店集中的地方,由于占用车辆通行道路,容易形成堵塞点,导致道路出现堵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