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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走访单位用车“违停王” 司机为万元罚款“买单”
2015-11-12 09:39: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史东旭 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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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2日讯 11日,哈市交警部门对单位用车违停次数最多的前三名进行了回访,发现存在车辆转移未及时更名、公司车辆个人使用、公司监管教育不及时等情况。

  车辆转移未及时更名 现任车主尚未联系到

  11日,哈市南岗交警大队交警走访了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有限公司。据该单位办公室主任魏某介绍,“黑AC5788”牌照车辆在六七年前就已不在单位使用了。掌握车辆具体转移情况的员工正在外地出差,等回来后马上追查车辆转移及现任车主等情况。

  魏某表示,单位非常注重单位所属车辆违章对于公司的影响,之前就已制定了包括12大项、72小项的用车管理细则。其中单位报销停车费、车辆早晚按规定入库、车辆违章罚款个人缴纳等措施,有效防范了单位用车违停情况的发生。

    公司车个人使用司机为违停“买单”

  11日,在对黑龙江省金丰投资有限公司走访中,哈市南岗交警大队发现该公司已搬离原机动车登记信息上的地址,后经多方查找,联系到了这台“黑A06Q 01”牌照车辆的车主田某。田某表示车辆确实是公司的车,一直归自己使用,但他正在外地,不方便与交警面对面介绍情况。田某承认车辆有许多违停记录,违停原因是他家附近停车位较少,回来晚了就没有车位。

  田某一再向交警强调包括这台车在内单位所有的车一年大概要缴纳万元以上罚款,但自己都及时交了。

  司机着急办事才随意停车

  11日,哈市阿城交警大队通过走访联系到了单位用车“违停王”排名第三的“黑A583M G”牌照车辆的所属单位———黑龙江海富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经了解违停原因,主要是司机办公事和接孩子上下学有时着急,才随意违法停车。单位已对该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个人缴纳所有罚款。

  黑龙江海富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当事人将引以为戒,不应把违法处罚看作是缴纳罚款了事,责令司机今后改正,规范停车。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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