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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居民“暖乎了”部分在“期盼”供热公司:尽快解决
2015-11-12 14:47:14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宋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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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2日讯 11日,在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组织下,记者同供热处和金昌供热公司工作人员针对部分温度未达标楼房,走进西园安居小区部分居民家中,对室内温度进行测量。在测温现场,市供热处督促企业,尽快拿出方案,解决居民需求。

  在33号楼3单元的刘大爷家中,市供热处工作人员测量的温度显示为21.9℃。针对刘大爷表示,早上家中的温度不达标情况。工作人员留下了电话说,如果早上感觉温度不达标可拨打电话,届时,他们会第一时间上门测温。

  “清洗完管线后,屋里的温度终于上来了。”家住70号楼3单元的李大娘告诉记者,因为前阵子屋里冷,89岁的她,连吃了三天的感冒药,白天要去超市待着,晚上才回来休息。昨天金昌供热公司对供热管线进行了清洗,带有杂质、污垢的水足足放了5盆,现在终于暖和了,达到20.4℃,对此她很满意。同样,家住29号楼2单元的姜先生也表示,最开始温度也不好,前几天清理完,现在温度很舒服,达到了24℃。

  虽然11日走访的几户居民温度达标了,但还有部分西园安居小区的居民在家中期盼着温度的上升。11日,记者陆续接到了一些西园安居小区居民打来的热线。电话中,有的说自己家中的温度低,没达标,申请测温后,公司说忙不开,让等,结果2天了还没有人来。

  对于小区部分居民温度不达标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金昌供热公司总经理宋永强,他表示,室内温度不达标,多是因为地热管网不清洗的关系。这片小区的管道较细,水里的杂质、污垢等很容易沉积,影响管道的散热。清理前后温度能相差很多。不达标的市民申请清理后,公司会为其免费清理。

  针对部分居民反映后,工作人员没及时前去清理的问题,宋永强表示,原则上应该在48小时内解决,不过近阶段是清理管线的高峰期,公司负责2万余户居民供热,工作量大。加上小区许多居民集中打来电话报修清理,导致公司人手不够。对此,公司已于今日加派了人手,并抽调了其它站的人员,加班加点,争取尽可能的早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市供热燃气管理处副主任王涛表示,如果市民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供热公司出现推诿、扯皮的答复,以及拒接电话等问题,市民可以直接向供热部门投诉,市供热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电话为242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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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齐齐哈尔市进入供暖期,家中暖气热不热成为百姓最关注的话题。对此,本报提醒市民,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期间,居民卧室温度全天应不低于18℃。如果感觉家中的供热温度低,室温低于18℃,可以向所属的供热企业申请测温。

  按照规定,用户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需要在被告之时起10小时内向用户提供免费测温服务,测温时,应使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

  测温时间:测量室内温度时间为7时至10时、15时至21时,中午不在测温时间段内,测温位置为房间中央离地1.5米。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

  解决时限:如有问题,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如果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住建局供热燃气管理处申请进行复测。

  退费方面: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供热企业需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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