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齐齐哈尔
搜 索
齐齐哈尔棚改征收回迁不跨年 探索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
2015-11-13 09:01:5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晓明 姚建平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日报11月13日讯 10月27日,天色虽然有些阴沉,但齐齐哈尔市民孙彦成心里却异常高兴。“政府的办事效率就是快,从7月到10月,我那老房子刚拆了两个多月就可以搬进新家了!”从10月27日开始,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为A34地段棚改动迁居民办理新房入户手续。作为今年首批棚改回迁居民,孙彦成第一个领到了新房钥匙。

  据介绍,目前开始办理回迁入户手续的A34地段于今年7月开始入户调查,到10月办理入户手续,仅用两个多月时间,而该地段也成为今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第一个当年征收、当年回迁的棚户区。2015年,龙沙区计划棚户区改造包括A34地段在内的4个地段共计1352户居民,将在12月底前完成回迁。

  2015年,齐齐哈尔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抢抓国家和省关于棚户区改造新的政策机遇,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特别是在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成功购买存量商品房1.75万套,占全年征收总量的68.4%,占市场存量商品房的71.4%,活跃了本地房地产市场,成为加快齐齐哈尔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建设的巨大推动力量。

  面对货币化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的新情况,齐齐哈尔市制定出台《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暂行办法》,对购买条件、程序、政策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市本级2.45万套房地产市场存量商品现房和在建年内交付使用的商品住宅进行了全面筛查,确定了建设销售手续齐全、户型面积符合棚改回迁需要、小区环境配套到位的购房标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公开招标,以“择优竞价”方式确定最终价格和供应商。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通过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建部门已与16家开发企业签订1.79万套存量商品房购买协议,共涉及34个小区151.3万平方米。存量商品房购买协议签订后已陆续将房源分配给各区政府,作为各地段征收房源,提供给棚改回迁群众选择,让棚改居民早日迁入新居。同时,齐齐哈尔市还将计划新建19个棚改回迁房项目,新建住宅总套数约2.53万套194.5万平方米,以全面满足棚改居民的回迁要求。

责任编辑:王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