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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撞酒鬼俩人全获刑
2015-11-13 10:52:04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王萍 任越 张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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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3日讯 10月28日,一对十分有缘的被告人前后脚走入建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两个人曾在酒后驾车相撞,在同一个法庭受审,最后在同一个看守所里服刑。

  今年9月中旬,刚在朋友家里把酒言欢尽了兴的王某,驾驶着一辆无牌照的电动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行驶到建华区凤凰城小区附近时,王某的手机响了。王某停车接听电话,手机刚掏出来,身后一股巨力,将王某撞飞出去,王某在晕倒前,只看到散了架的电动车,和一辆风驰电掣而去的三轮摩托车。

  原来,撞了王某的人是同样喝高了的任某,任某在撞完王某后,并没有将高超的酒后驾驶技术表演多久,就撞倒了路边的路灯杆,二人被送到医院。经过交警部门的鉴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4.8mg/ 100ml,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96.4mg/100ml,二人均属醉驾。

  王某、任某先后被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起诉,审理该案的建华区人民法院认为,事发时,被告人王某所驾驶的富士达牌两轮电动车为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围。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任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并承担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任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自从酒驾入刑后,社会上酒后驾车的现象因为法律的震慑大幅减少,但仍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心怀侥幸,最终却害人害己。王某和任某所面对的不仅仅是拘役和罚款,肇事的任某因该事故小腿将截肢,终身残疾,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报废,同时还要赔偿王某医疗费用。而王某也因为醉驾受到了刑事处罚,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办案法官奉劝广大市民,要树立起法治观念,遵法守法,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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