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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抛扔快递罚5万 哪些条文与你我有关
2015-11-17 16:23:5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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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收寄件人应当实名登记】——————————(第1页)

  【快递一律要验视】——————————(第2页)

  【不得非法出售、泄露用户信息】——————————(第2页)

  【抛扔踩踏快件最高或被罚5万】——————————(第2页)

  【冒领、私拆、倒卖他人物件最高可被罚20万】——————————(第3页)

  【用户快件丢损可获赔偿】——————————(第3页)

  【举报投诉7日内应作答复】——————————(第4页)

  【小编总结:为网购人撑腰很解气】——————————(第4页)

   东北网11月17日讯 随着网购时代来临,中国快递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其中咱黑龙江“剁手党”们11日零点熬夜购物的交易额就已经超过了2014年天猫“双11”全天的交易额,截至14时,黑龙江天猫“双11”交易额达到10.6亿元。量提升了,质该如何保障?为促进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管,国务院法制办16日起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就快件和用户安全等作出诸多规定。小编梳理出其中7条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条文,看看我们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

京华时报何将制图

  收寄件人应当实名登记

   ——“靖王妃”快递最高或被罚1万

  【规定】

  用户交寄快件,应当如实填写快递运单。快递运单应当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等身份信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读】

  早在11月1日,快递实名制已在全国全面实施,但效果并不明显。实施不久,“流川枫”、“梅长苏”等奇葩姓名快递仍可肆意游走,“快递实名制”也遭遇挑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王耀球向中新网记者表示,企业的忧虑,民众的担心,是当前“快递实名制”遇冷的主要原因。而未来规定若能如此细化,处罚风险势必让企业更加专注落实,那么,“快递实名制”真正落地将更容易。

    稿件内容由东北网新闻频道制作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或镜像,违者必究。


  快递一律要验视

   ——将有效避免“毒快递”“炸弹包裹”

  【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验视内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在快件运单上作出验视标识;用户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解读】

  早在不久前,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15部门决定,从10月22日起到2016年3月底,要求寄递物流行业全面落实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三项制度。验视快递是对消费者负责,可以有效防止假冒伪劣流通到市场,同时也有效避免“毒快递”、“炸弹包裹”等违禁物品威胁公共安全。

随着“双十一”全民网购狂欢节过后,物流快递高峰也紧跟而来。张云 摄

  不得非法出售、泄露用户信息

   ——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解读】

  “正如银行不可随意出售储户的个人信息、医院不得出售患者的个人信息一样,快递企业也当然不可出售用户个人信息。”投递快件之时,用户是无偿地把个人信息提供给快递企业的。因此,快递企业当然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快递员不能再“任性”

   ——抛扔踩踏快件最高或被罚5万

  【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解读】

  小伙伴们关注的重点来啦!抛扔、踩踏快件让买家和卖家提心吊胆,易碎品都不敢发货有木有。这是一种不讲素质的表现,也折射了当前快递行业的种种乱象。此项规定想通过亮出“高罚单”,警示快递企业重视基层员工的素质培养,整体提升快递作业人员素质。


资料图

  冒领、私拆、倒卖他人物件

   ——企业最高可被罚20万

  【规定】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解读】

  快递员若冒领、私拆、倒卖他人物件,这不仅损害了商品本身,而且损害其自身的职业道德,更损害了快递行业的信誉。简单来说,原本商品与包装就是融为一体的,若被私自拆封,商品原样就被破坏,而这与私自拆封别人信件没什么区别。对此,相关部门就该不遗余力,对其高倍处罚。

  用户快件丢损可获赔偿

   ——国家鼓励开发相关责任险种

  【规定】

  用户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金额;对未保价的快件,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解读】

  盒饭、肥皂等物品进入快递行业显然不需要保险,而手表等高货值物品则需要保险。货物丢失、损毁,企业给予用户相应的赔偿理所当然。未来相关责任保险也将进入快递行业,未来的相关责任险种主要也是针对手表等高货值物品,能够为这些高货值产品的流通提供资金保险。


  举报投诉有门

   ——邮政管理部门7日内应作答复

  【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问题投诉等服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联系方式,接受投诉和举报,及时核实、处理,并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

  【解读】

  过去,有些快递公司在处理用户投诉举报时,存在着不予理会的态度。而如今,新规定对此立了规矩。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用户对快递业服务质量的合理需求,将进一步畅通用户的投诉渠道,避免过去有些用户因投诉时间太长最后不了了之的尴尬。

    小编总结:在“后双11”大家坐等快递到家的时刻,如此为网购人撑腰的规定,自然引来叫好声一片。要求快递企业工作人员对抛扔、踩踏快件付出代价,可谓“很解气”。但解气更要解决问题:既然是行业法规,就必须要有权威性、可操作性,要从一开始就避免“看起来挺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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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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