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延寿县看守所原所长张阁群被判六年 当庭未表示上诉
2015-11-20 11:24:24 来源: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20日上午,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9.2脱逃事件”责任民警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张阁群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范德延、张秀利犯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阁群系延寿县看守所所长、被告人范德延系延寿县看守所主管狱政工作的副所长、被告人张秀利系延寿县公安局主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张阁群擅自将看守所值班巡视和监控“二岗合一”“双人双岗”改为“单人单岗”。范德延在值班备勤时睡觉。二被告人对已发现值班民警段宝仁曾违规提审在押人员,看守所存在的警服、警械随意摆放等违规现象疏于监管。张秀利未按规定指挥看守所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大检查。致使2014年9月2日,被依法关押在看守所的另案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将段宝仁杀害后,逃出看守所。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阁群身为监管场所的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无权处理的事项,致使被依法关押的三名人犯杀害一名管教民警后,越狱逃跑,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范德延身为监管场所的值班负责人、被告人张秀利身为监管场所的主管副局长,不履行职责义务,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被依法关押的三名人犯杀害一名管教民警后,越狱逃跑,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据此,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张阁群当庭未表示上诉。被告人范德延、张秀利提出上诉。

  新闻链接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哈尔滨市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高玉伦、李海伟、王大民杀害一名监管民警,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逃脱。经过十天的抓捕,3名逃犯全部落网。2015年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死刑,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

  2014年9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张秀利、看守所所长张阁群、副所长范德延立案侦查。

  2015年5月22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阁群滥用职权、被告人范德延、张秀利玩忽职守一案。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阁群在担任延寿县看守所所长期间,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将看守所夜班值班由“双人双岗”、“二岗合一”改为“单人单岗”;被告人范德延在担任延寿县看守所副所长主管狱政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警员夜间提审等违规行为未予纠正、监管不力;被告人张秀利在担任延寿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看守所工作期间,疏于看守所安全大检查,对看守所存在的夜班值班未达到“双人双岗”、“二岗合一”的要求等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

  由于三被告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三名在押人员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趁当天值班带班副所长范德延睡觉、民警段宝仁违规提审高玉伦之机,将段宝仁杀害后脱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杨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