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30日讯 如今,双方子女与财产问题,往往会成为阻碍老年人再婚的枷锁。近日,哈市一名七旬老人,既牵挂儿女,又不放心再婚老伴,她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国信公证处,用一份遗嘱公证解决了继承难题。
11月25日,一位满头白发的七旬老人来到公证处。老人名叫陈彩凤,今年72岁,她有一个自小患病的孩子,也有一位相伴十多年的后老伴,虽没领结婚证,但两人感情很好。年初,陈彩凤检查出了肝硬化及多发性老年综合征,她想把自己的三居室留给孩子,又怕自己去世了,后老伴没地方住。
了解到老人难处,公证人员提出一个解决办法,立一份遗嘱:陈彩凤死亡后,由后老伴居住此房,待后老伴死亡后,房产归孩子一人继承。公证人员表示,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具有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再婚老伴没有与陈彩凤领取结婚证,因此没有继承权,但陈彩凤可以将房子居住权在遗嘱中留给老伴,还可以有效避免家人矛盾。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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