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4日讯 “我们1到7层的居民交了三年的公摊面积热费,不能再这么欺负人了。”居住在哈市绿荫芳邻小区的居民孙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他所居住的楼一共有26层,可走廊公共面积的热费一直是1至7层的业主在交费,8至26层不用交,原因是物业说1至7层走廊有暖气片。
居民:7层以上走廊无暖气就不收公摊热费?
孙先生介绍说,小区是2011年底入住的,2012年没有收公摊取暖费。“2013年要我们补交2012年的,供暖公司说不交费就会有滞纳金,还会给停气,我们就交了。后来年年让交,我们才知道,7楼以上的都不用交,只有我们在交。”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四楼,使用面积70多平方米,2013年分别交了两次费用,一次是自己房子的取暖费,另一个是楼内公摊面积6.21平方米的取暖费,当时是分了两张票子交的,可2014年开始就直接把公摊面积算进去了。
物业:新接手不了解之前情况
3日,记者来到绿荫芳邻小区,小区分为A栋和B栋,每栋有26层,在楼道里记者看见,1至7层走廊有暖气片,而且还很热乎,8层以上没有暖气片。随后,记者来到负责收小区热费的超然热力公司,公司张经理表示,热力公司收费是按开发商报上来的小区面积收费的,至于低层业主的供热票据都加上了公摊面积的情况,张经理表示不清楚,“热费公摊具体操作是由物业公司去安排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鑫泽基物业公司,冯经理表示:“我们是新接手的,之前的情况不了解。业主曾多次来找我们,我们也跟热力公司协商过,不行就拆除1至7层走廊暖气,这样大家就都不用再交了,可是热力公司不同意。”
哈市供热办:应由全楼业主按建筑面积公摊
对此,记者联系了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楼道公摊面积热费应该按户主房屋的建筑面积平均公摊。虽然有的楼层有热源,有的楼层没有,但因为楼层之间是相通的,只要有热源就应该共同分担费用,像绿荫芳邻小区这种情况,应该全楼业主按建筑面积平均公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