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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查处37起制售假五常大米案件 五常昌原米业等7公司被通报
2015-12-10 11:28: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周宪伟 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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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10日讯 9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近期该局开展“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项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伪造和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大米生产加工、经销企业3416家,查处违法行为37起,通报其中7起典型案件。

  牡丹江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牡丹江市西安区玉石米业经销处销售五常市昌原米业有限公司生产印有“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2箱,共1120公斤,其中已销售38箱,总计150箱。经调查核实,昌原米业未被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牡丹江市质监局已责令经销处将剩余的112箱退回五常市昌原米业有限公司。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情况立案继续调查。

  此外还有五常市兴旺米业公司、五常市聚原米业有限公司、五常市安家镇兴旺米精米加工厂三家企业未被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均由五常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核实。哈市香坊区信义村哈尔滨瑞稻经贸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冒用“五常大米”标志,被移交香坊区公安局处理。尚志市马延乡旺盛米业伪造产品产地、伪造“五常大米”标志,被要求更换包装,将违法包装袋自行予以销毁,当事人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罚款。七台河新兴区民丰粮油经销处销售冒牌五常大米,被没收大米8.5吨,并处1.4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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