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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居民缴纳热费进入倒计时 下月起收违约金
2015-12-10 15:15:03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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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0日讯 进入12月,齐齐哈尔市的热费收缴工作也进入“倒计时”。从市供热办获悉,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热用户需在12月31日前缴纳本供热季热费,逾期不缴或拒不缴纳热费的,将每日按欠缴热费的1%收取违约金。

  按照相关规定,热用户须在12月31日前交齐热费,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对其限热或停止供热。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或者拒不交纳热费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每天按照总热费的1%收取。同时,对于实行热计量收费的住宅,也同样应在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需退还热费的,供热单位应在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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