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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子整容照发朋友圈为店宣传 没成想遭“中介”盗用
2015-12-11 10:12:09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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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1日讯 8日,记者接到市民尹女士的电话说,她是一家美容院的老板,在征得两名患者的同意后,她把自己和其他两人的整容前后对比照片发到了朋友圈做宣传,没想到却被一家化妆品店盗用,而这家店并不具备美容资质,属于美容“黑中介”。

  左为尹女士发的宣传图,右为“丹丹”盗图。

  宣传图片遭盗用

  8日,记者来到尹女士开在高新区的美容院,她向记者介绍说:“我们店主要是做整形和微整形,今年6月28日,我们负责业务的院长亲自操刀,给我做的双眼皮、隆鼻、瘦脸手术。”

  半个月后,因为看尹女士恢复效果不错,美容院的店长孟某动心了,也想拉双眼皮。

  尹女士说:“还有顾客孙某,也是因为看到我做完的效果,才选择在我们这里做隆鼻手术。我们三人,都是由院长操刀的,并且留了很多组对比照片,术前术后确实很明显。”

  经过孟某和孙某的同意,尹女士将三人整形的对比照片发到了朋友圈,并明确标注美容院名称和真实案例。

  “最近,我发现我们仨的照片被一个叫‘丹丹美容养生面部微雕整形化妆品’的微信号盗用了,上面留有她们的整形热线。我看到后,立即给她留言,让她把我们的照片删掉。但对方只把我和我家店长的照片删掉了,还在继续发顾客孙某的照片。”尹女士说,顾客孙某知道照片被盗用后对美容院很不满意,自己也很心烦。

  盗图者认为问题不大

  随后,记者联系了“丹丹美容养生面部微雕整形化妆品”。店长说,尹女士已经给店里发了律师函,自己和她是在一次产品推荐会上认识的,并不熟悉。

  “我们店只经营化妆品,另做一些面部补水之类的服务,不做整形和微整形。发照片是想让身边想做整形的人联系我们,我们帮忙找老师来做,挣一些中介费。网上有很多图,根本没有必要用真人。我就是刚好看见她发了,就顺手全复制了。”这名店长说,自己的店在哈尔滨,尹女士的店在大庆,不会有人知道自己用了她们的照片,认为对三人没有影响。

  对此,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告诉记者,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而且是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

  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及时删除了照片,主动停止了侵权行为,并且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或者是严重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可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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