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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朋友圈信息谨慎转发
2015-12-11 16:36:13 来源:东北网  作者:易楚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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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媒体发表《黑龙江省严肃处理取暖费调价传谣者》一文后,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很多市民担心,自己在朋友圈有转发相关信息的做法,有的信息最后被避谣,会不会构成违法甚至犯罪。(12月11日东北网)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当下已经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媒体,微博、微信朋友圈把发生在人们身边的事随时可以传出去,进而又通过别人进一步转发扩散,成几何级数的传播。一些人一天不在朋友圈里刷上几条微信就有吃不下、睡不安的感觉——这就是自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人们注意到,自媒体中出现的信息鱼龙混杂、是非不清、真假难辨。微博、朋友圈中出现的信息,有的是自己所谓“原创”的,有的是转发的,是谣言、是实情,除了信息首发者是知情者之外,其他人难已明辨真假。对于那些真假难辨的谣言,像朋友圈里的虚假、谣言信息,只要不是有意制造和传播,法律对此不会进行追究。

  现行法律追究的是故意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如像上述“取暖费调价”谣言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载,有些人甚至拿着微信内容去质问供热部门,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也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正常供热秩序,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责令谣言制造者立即删除发布的不实信息,并对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情节严重的传谣案件列入刑法惩治中:故意在网上或微信朋友圈编造发布虚假险情、疫情、警情、灾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法律规定不仅划清了传播谣言的行为是什么,而且明确了一旦明知是谣言还进行传播,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或扰乱了社会秩序,就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因此,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发微博也好,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相关信息也罢,一定要谨慎而为,不能见什么就转什么,什么影响大就转什么,道听途说的、不经核实的消息滥发瞎转。而要问问为什么,辨别一下是真是假,还可以上网先搜一下官方渠道是否有相关信息。只有慎之又慎,才可以避免自己违法了还不知情的低级错误!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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