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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5-12-13 08:05: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莹 刘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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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13日讯 日前,患者刘某与佳木斯市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经佳木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市医调委试运行半月以来,已调解成功2起纠纷。

  据了解,佳木斯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经司法局备案而成立的民间组织,是独立于患方、医方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外的第三方调解平台,主要职责是解决辖区内医患双方医疗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防范医疗风险。调解组织成员都来自医学、法律专业人士和各学科专家库高级人才,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达成调解协议后按时限办理赔付。索赔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赔偿由医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自行赔付;索赔金额5000元以上由医调委调解处理。经医调委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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