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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15日惠及鹤城 最高受惠者获21万元
2015-12-16 09:12:54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作者:吴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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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6日讯 15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在市医保局办事大厅首次发放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保险金,6700余万元将使我市12000余人获益,相当程度减轻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摆脱因病致贫的窘境。市政府副市长郝明哲和市医保局领导参加了大病医保保险金发放。

  15日九时,市政府副市长郝明哲向已逝大病患者刘俊义女儿刘婧发放了20.8万元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保险金,其他17位患者家属分别获得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的保险金,此项行动在我市7区9县(市)的医保部门同步展开,此举将使我市12000人获得6700余万元的医保保险金。首批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受惠者、已逝大病患者刘俊义女儿刘婧说:“父亲看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像亲属‘集资了’几十万元,老人临走时除了痛苦就是留给我们几十万元的债务。感谢党和国家,感谢市政府和医保局在我家最难的时候出台这样的好政策,我们全家中心感谢党、国家和市政府,如果老人还在,一定会特别高兴,就是老人去了,也会含笑瞑目。”白秀敏患有心梗、脑梗并做了胃切除手术,目前住院是因为左腿化脓性脓肿且久治不愈,她的丈夫孙树生说:“为了给妻子治病,凡是能借钱的人都借了,现在亲属朋友都躲着我走,我出现在别人面前,人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又来借钱了,甚至连吃饭都困难。这时医保局的同志找到了我,告诉我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待遇,这真是雪中送炭啊。”孙树生流着泪对记者说:“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有了这笔钱,我妻子的病有希望了!如果病好了,我们一定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回报社会。”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齐市这次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兑现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齐市政府的要求,力争在今年底前,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齐市所有城乡居民。齐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城乡统筹和市级统筹,全市城乡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齐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结余中按照每人每年26元标准进行筹集,城乡居民个人不用缴费。齐市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合规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齐市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0000元,以后随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齐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不受病种限制,医疗费用采取分段报销的方式,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超过起付标准的分段报销比例设为三个段位:0-5万元(含5万元)段位的报销比例为50%; 5-10万元(含10万元)段位的报销比例为55%;10万元以上段位的报销比例为60%。报销比例随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对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其报销方式按照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大病保险的顺序进行。

  

  副市长郝明哲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保险金交到患者家属手中

  

  已逝大病患者刘俊义的女儿刘婧获得近21万元“救命钱”

  

  工作人员为患者家属办理“大病医保”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