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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下发通知解决燃气安全 用户拒不整改可停气停售
2015-12-17 08:53:52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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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7日讯 12月16日,记者从市城管委燃气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市区管道燃气用户已达到55万户,市区管道燃气入户率达到95%。多年来,我市对燃气安全从未松懈,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比较到位。

  然而,在对燃气安全的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隐患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和整改,这些隐患就处在燃气末端的“最后2米”,也就是燃气用户家里。对此,经过研究调查,市燃气管理中心拿出了解决办法。

  “最后2米”隐患整改难

  “95%以上的燃气问题都发生在软管到炉具这最后2米。”一位燃气企业工作人员说,燃气行业习惯把燃气管道最末端的住户产权部分称为“最后2米”,而这“最后2米”隐患最多,整改也最难。

  原来,燃气企业的管理责任就到燃气表前阀,而从燃气表前阀接出的软管一直到炉具的产权为用户,管理责任也是用户。在检查中,发现软管过期、软管穿墙、软管漏气、报警器过期等问题时,燃气企业有向用户进行告知的义务,但是没有维修和更换的责任。

  “入户安检难以达到百分之百。”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在入户安检时,管道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难,个别燃气用户不配合安检、拒绝安检;另外,燃气企业针对隐患对用户进行告知后,应由燃气用户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甚至一些用户拒不整改,管道燃气企业复查、督办都没有效果。

  燃气企业书面告知整改

  怎么解决这“最后2米”的安全隐患问题?大庆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调查最终拿出了解决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强管道燃气入户安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首先对责任进行了划分。管道燃气企业是入户安检工作的实施主体,承担入户安检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发现隐患后,对由用户进行整改的部分要进行书面告知。

  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制定企业年度入户安检计划,按照管理节点,对入户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由企业负责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应由用户负责整改的,向用户提出合理处置意见并认真填写入户安检单,书面告知并督促用户进行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入户安检过程中燃气用户不予配合、拒绝安检,或复查时未按期整改的,要及时通过入户安检工作邮箱,上报属地燃气主管部门。

  对拒不整改用户依法惩处

  属地燃气主管部门是入户安检工作的管理主体,承担入户安检工作的管理责任。

  由属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对管道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抽查入户安检户数比例不少于万分之五(且不少于50户),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安检单存档备案。

  对管道燃气企业上报的拒检及不按期整改用户,牵头组织属地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如燃气用户仍未按时整改,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应与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对其采取停气、停售等措施,以保障供气安全。

  对阻挠、干扰管道燃气入户安检工作,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采取行政执法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