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7日讯(记者 雷蕾)记者17日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截至11月底,哈尔滨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0183件,执行标的48.41亿元。
今年以来,哈尔滨法院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作为执行工作落脚点,实行了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四查”,穷尽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并及时依法对被执行财产进行有效控制,有力打击转移、隐匿财产行为,有效地打击了拒不执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
举家搬迁赖账不还个人存款被划拨执行
2007年,姜某与李某因健康权纠纷曾在延寿法院进行诉讼,法院判处李某向姜某支付赔偿款3千余元,后因被执行人李某全家搬迁、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随着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在哈市两级法院全覆盖,李某赖账的想法随即破灭。近日,执行法官在系统中查询到李某在广西桂林某银行有一笔2万余元的个人存款,随即向银行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电话沟通,请求配合。当地法院当日即向银行送达划拨裁定及相关法律手续,将姜某申请执行李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的赔偿款、案件受理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全部划拨,并于次日打入延寿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
不付抚养费玩失踪被限制坐高铁乖乖给钱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王某离婚后,因子女抚养费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婚生女由申请执行人王某抚养,被执行人刘某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判决义务,甚至和法院玩起了“失踪”。由于被执行人无法找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击“老赖”的违法行为,今年哈尔滨中院实行执行中止案件备案制,即在不间断查找被执行人的同时,杜绝办案人将案件终结。执行事由消失后必须恢复执行,从而有效保持执行工作的持续性和威慑性。
该案被执行人刘某某后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不到10日,被执行人刘某某来到法院,称其在长春购买火车票时显示“法院限制”,无法乘坐高铁返回哈尔滨,因此主动来到法院支付了全部抚养费。
转移房产抗拒执行被检察院批捕
张某在建设某工程与被申请人于某某产生了经济纠纷,后于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履行剩余的工程款,并在此期间以转移房产的形式抗拒执行。在法院执行法官传唤于某某并责令限期履行后,于某某将转让房产所获钱款全部转移,并以种种理由狡辩,拒绝履行义务。
2015年5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于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向哈尔滨市公安局移送此案。
2015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哈尔滨市公安局在佳木斯市的住所内抓获,并于当日押解回哈尔滨。随后,于某某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针对被执行人抗拒、逃避履行法定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强制迁出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哈尔滨法院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中,共移送公安机关侦查35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协助拘留2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