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8日讯 12月17日,省政府黄标车淘汰工作调研组来庆,就大庆市淘汰黄标车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在当天召开的黄标车淘汰调研会上,市环保、公安交警部门介绍了淘汰任务及工作开展、完成情况。据了解,今年截至11月底,大庆市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4396辆,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9253辆。
“机动车尾气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而黄标车则是其中最大的污染源。由于车龄长、车况差、油耗高等原因,黄标车的尾气排放污染较高,属于国家鼓励淘汰报废的车辆类型。”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和省里相关要求,2015年大庆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5089辆,其中包括今年任务2万辆和去年延续任务15089辆。截至11月底,大庆市已淘汰24396辆。二是年底前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截至11月底已淘汰9253辆,任务调整后经统计大庆市还有1836辆此类黄标车,目前正全力推进年底前将这些车辆全部淘汰。
据了解,年初以来,为加快淘汰黄标车,大庆市结合国家、省黄标车淘汰工作总体部署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倒逼机制,淘汰工作“提挡加速”。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黄标车淘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点推进,并出台了《大庆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和相关责任单位。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注册登记、外埠转入车辆及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通知》,对转入大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外埠机动车严格执行国Ⅳ排放标准,检测不合格一律不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同时,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提高为每季度1次,并将尾气检测作为前置条件,对尾气检测未通过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大庆市还加强了对高使用频率、高排放强度车辆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倒逼淘汰,同时规定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外,出台《关于实施黄标车及无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目前已实现全市各县区中心城区黄标车禁行区域全覆盖。
全市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行动,也在想方设法推进淘汰工作。市公安部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大力推进强制报废工作;公安、环保部门建立联席机制,每月不定期开展联合路检整治行动,今年已开展路检路查工作10余次,出动警力380人次、警车160台次,取缔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违章行为110例,挤压黄标车生存空间,促其主动淘汰。
延伸阅读: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按排放限值比较,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汽油车。这类在用车经环保定期检验,达到相关在用车排放标准的,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以上路行驶。黄标车由于单车排放高,应优先管控和淘汰。
在地方,"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2013年1月,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