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8日讯 (记者 印蕾)1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组成人员建议,要继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的领导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的财政管理监督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查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审计整改。要深入贯彻预算法,推动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步伐,优化预算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问题发生。要举一反三,对照审计和审计整改反映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预算资金的合法、安全、高效使用。
组成人员还建议,要健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同开展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题询问、质询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专项视察等法定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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