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4日讯 到朋友家做客将价值8000余元的首饰偷走变卖。
7月中旬一天上午,魏某到宋某家做客。期间,宋某有事外出,魏某独处期间将宋某家价值8000余元的首饰盗走。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将魏某捕获,最终魏某因盗窃罪被汤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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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一天上午,魏某到宋某家做客。期间,宋某有事外出,魏某独处期间将宋某家价值8000余元的首饰盗走。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将魏某捕获,最终魏某因盗窃罪被汤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