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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生活垃圾要收费 谁缴费?谁来收?怎么罚?看这里
2015-12-24 09:47:3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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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4日讯 为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哈尔滨市政府拟制定《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网站、电子邮箱、书信或者传真方式发表意见,征求意见将于12月27日截止。

  谁缴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采用焚烧、卫生填埋或者其他技术手段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费用。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含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征收对象是哈市城市建成区内单位和个人。低保户、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家庭、非营利性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免收对象可以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缴入市级财政,支出由市财政通过预算统筹安排。

  谁来收?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户为单位缴纳。居民垃圾处理费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收取或委托燃气等单位代收;经营性纳税主体的垃圾处理费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部队、团体等垃圾处理费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收取或委托其他单位代收。

  怎么罚?

  逾期仍未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对居民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

  县(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发表意见

  书信邮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城乡建设立法处

  邮编:150021

  电子邮箱:hr b4920@ 163. com

  传真:84664920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