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8日讯 新闻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及城市供水工商同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凡是工商业用水尚未同价的市县,必须于2015年底前实现工商业用水同价;设市城市可与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并推进实施,年底前完成;工商业用水同价后,各地供水价格一律归并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价格(指洗浴、洗车行业用水)。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要求,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拟于明年1月1日起,对大庆市工商业用水执行同价。
记者调查
根据使用性质,大庆市现行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5大类。
记者从油田水务公司、自来水公司、东城供水公司、高新区给排水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了解到,去年大庆市居民总用水量为5566.83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153.44万立方米、行政事业性用水量为1093.75万立方米、经营服务性(即商业)用水量为751.33万立方米、特种用水量为51.95万立方米。
目前大庆市执行的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为1.50元/立方米,其他用水价格标准分别是:工业企业用水4.7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3.0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4.2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又分为3个价格标准,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行业用水30元/立方米;洗浴用水12元/立方米;洗车用水35元/立方米。
经统计和测算,在不计算油田企业生产用水的情况下,2014年,大庆市居民用水占全部水量的67.46%,非居民用水占全部水量的31.91%,特种行业用水占全部水量的0.63%。
1大庆市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后,水价分为几大类?价格标准是多少?
孙彦林: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大庆市将简化水价分类,将大庆市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5大类用水价格归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分别制定价格标准。
将原行政事业用水、工业企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并将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立方米(与现行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相同)。将特种用水(包括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行业用水和洗浴、洗车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12元/立方米(与现行洗浴用水价格相同)。中直企业内部用水实行关联交易价格,由企业自己协商议定。
目前,大庆市居民用水价格已制定,明年1月1日起,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将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市区城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3级,水价分级递增。第一级为户年用水量150立方米以下(含15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水价为2.30元;第二级为户年用水量超过150立方米至260立方米(含26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水价为3.45元;第三级为户年用水量超过260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水价为4.60元。
2大庆市工商业用水同价调整依据是什么?
孙彦林:大庆市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是完全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大庆市供水平均成本为3.35元/立方米,由于居民基础水价(2.30元/立方米)低于该成本制定,因此通过适当提高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来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经统计和测算,在不计算油田企业生产用水的情况下,2014年,大庆市居民用水占全部水量的67.46%,非居民用水占全部水量的31.91%,特种行业用水占全部水量的0.63%,按照以上调价思路调整价格后,加权平均水价为2.97元/立方米,与供水平均成本3.35元/立方米相差0.38元/立方米。
3与相邻城市相比,大庆市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是高还是低?
孙彦林:作为与大庆市相邻的最主要的两座城市,哈尔滨和齐齐哈尔非居民用水价格均为4.3元/立方米,大庆市非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4.2元/立方米,比哈尔滨、齐齐哈尔低0.10元/立方米。
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上,哈尔滨市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16.4元/立方米,齐齐哈尔市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10元/立方米,大庆市拟调整为12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拟调整价格介于这两个城市之间。
4工商业用水同价后,价格标准有升有降,这对供水企业是否有影响?
孙彦林:工商业用水同价后,用水价格标准有升有降,其中,工业用水(不含油田生产用水)价格由4.70元/立方米调整为4.2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50元,行政事业性用水价格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4.2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1.20元。
综合测算,大庆市供水企业整体增收。在4家供水企业中,只有高新给排水公司由于工业用水量较大,价格调整后,增收和减收大体相当,和未调整前基本一致。
5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后,对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各有哪些利弊?
孙彦林: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4.20元/立方米:现行经营服务业(即商业)用水价格不变,有利于维护商业稳定发展;现行工业用水价格下调0.5元/立方米,有利于减轻工业企业负担,促进产业发展;现行行政事业用水价格上调1.20元/立方米,有利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节水意识,促进节能降耗,符合国家政策。
6特种用水价格调整后,对洗浴、洗车和纯净水行业有何影响?
孙彦林:根据国家关于简化用水分类的要求,我们将原特种用水价格进行了归并,特种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1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浴用水、洗车用水和纯净水行业用水。洗浴用水价格保持不变,有利于该行业稳定发展,也防止出现价格传导效应,致使洗浴门票上涨、群众生活负担加大;洗车用水价格下调23元/立方米,将大大降低洗车行业的用水成本,能够助推该行业发展,并且传导到门票价格,减轻群众负担;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行业用水价格降幅较大,降低了该行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满足群众对纯净水日益增长的需求。
7洗车用水价格下调后,会不会用水需求激增,给供水企业经营带来压力?
孙彦林:据调查,大庆市洗车用水量不大,在供水总量中占比较小。以高新给排水公司为例,洗车用水仅占其总供水量的0.27%左右,价格降低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因此不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压力。
8大庆市中直企业内部用水价格如何制定?
孙彦林:目前,大庆市中直企业内部用水实行关联交易价格,由企业自己协商议定。中直企业内部用水实行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对中直企业的一贯政策,且属于企业行为,应由企业自主制定。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油田用水成本远远高于大庆市供水综合成本,执行关联交易价格政策能够真正反映企业生产成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经调查了解,胜利油田和辽河油田等其他油田企业,生产用水关联交易价格都高于所在城市普通工业用水价格。
9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是否需要进行价格听证?
孙彦林: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未列入《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不需要进行价格听证,但我们在价格决策前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也对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工作进行了评估,分析了价格调整对供水企业和用水企业的影响,确保价格决策科学合理,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和决策。
10大庆市工商业用水同价何时正式实行?
孙彦林:大庆市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制度,用水单位自该日起使用的水量,开始执行新的价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