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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保护公司财产火场里抢账本摔伤 事后却难讨赔偿款
2015-12-31 09:55:23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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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1日讯 12月24日,天格外冷,高新区司法局来了几位手提果篮的客人,其中一名男子拉住宫淑革局长的手说:“如果没有你们帮忙,我们还不知道得在旅店住到啥时候呢。”说着,男子禁不住流下眼泪。

  司法局工作人员婉拒了男子送来的果篮,男子哽咽地说:“这就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们不收下,我们这年都过不安生。”见推脱不过,工作人员从兜里拿出200元钱,塞到他手里。

  男子为什么有这样的举动呢?

伤者在协议书上签字。

   火场里抢救账本摔伤

  “帮我们想想办法吧,实在挺不下去了,我们都在小旅馆呆一周多了,兜里没钱了。”

  11月14日,高新区司法局接到一位求助者的电话,说自己受伤后躺在小旅馆里,要不回赔偿款,又没钱治病,实在没办法了。宫淑革局长急忙约伤者见面了解情况,伤者是两名年轻人,一个小赵,一个小辛。

  小赵说,11月1日下午,高新区一家公司生活区板房失火,小赵和小辛都在附近工地打工,眼看邻居的板房火势控制不住,向他们的板房烧过来,想到板房二楼有自己的工具,办公室还有工地的账本,两个人急忙冲进去抢东西。没想到火势太猛,两个人还没有下楼,大火已经从一楼烧上来了,烟熏火燎下,两个人没有退路,咬着牙从二楼跳了下来。这一跳,造成小赵双脚骨折,小辛左脚骨裂。

  经过医院救治,两人的伤情有所好转。住院期间,工地老板和公司分别交了1.3万元医疗费用,后期因为赔偿责任划分不明,两人没钱继续进行康复治疗,只能从医院搬进小旅店里讨要赔偿,但始终也没有结果。

伤者拿到赔偿款。

  说和人组团调解

  11月15日起,高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将高新区司法局、高新区建设局、高新区劳动局、律师、小赵打工和着火公司的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协商此事。会上,针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协调,由规划建设局介绍案情经过后,涉事双方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着火公司负责人说:“事件确实是我们板房着火引起的,但我们工人没事,他们在另一个工地,跳下去了受伤与我们无关,我们不管”。

  而小赵打工的公司认为,自己将按法律规定,该承担什么责任他们绝不推脱。

  在听取了受伤当事人的明确诉求后,司法局委托四维律师事务所阚留成、徐畅两名律师,就事件各方从法律角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等费用进行了初步测算。

  考虑到受伤当事人行动不便,司法局和规划建设局、劳动局将涉事双方负责人集中在一起,宫淑革局长就着火公司负责人的说法,进行了说服和纠正。

  “火是从你们公司开始着起来的,然后烧到了相邻公司的板房,才引起小赵和小辛跳楼受伤,你们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听完宫局长的话,着火公司负责人的态度也转变了过来。

  三方达成赔偿协议

  根据律师逐笔计算,二人除医疗费、生活费外,各方根据责任划分大小,共应赔偿小赵5.2万元,小辛1万元。

  在说和人的调解下,着火的公司、两个人打工公司和两个人的工头,三方划分了赔偿责任。为尽快履行协议以减少各方的经济压力,考虑到伤者急需钱治疗,需要各方马上兑付赔偿款。

  签订调解协议后,司法局又与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多次联系,为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开辟绿色通道,仅用了两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司法确认。领取司法确认书时,小赵和小辛在法院领到了损害赔偿款,此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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