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5日讯 记者日前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9月1日起哈市正式启动了覆盖全市的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期自2015年1月1日起给付。但2015年1月至8月期间达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居民中,仍有800余人尚未办理报销。哈市人社局提醒,参保居民或其家人可尽快到哈市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居民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据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4万元以上部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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