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7日讯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0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审议通过了《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有效地遏制了房屋室内私拆乱改、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行为,特别是私挖地下室、增加楼体荷载等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然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保障住房建设的不断增加,房屋安全管理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显现,原来的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房屋安全管理的工作需要。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不清晰不完善,物业服务、装修企业等部门的房屋安全责任没有界定好;房屋装饰装修缺少查验制度,难以有效杜绝私拆乱改等违法行为;具体的管理工作涉及到的违法违规没有有效的规定和相关部门的管理。
近年来,室内装饰装修中拆改房屋主体及承重结构的现象有蔓延趋势,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按照原有的条例,对于房屋内部的违规行为并未具体细化,使得稽查人员在执法中遭遇执法盲点,而新《条例》的出台,恰恰弥补了这一不足。市房管局房产(物业)监察大队稽查员吴迪说:“以前的条例对我们执法没有进行细化,这次新《条例》出台之后,对一些违章行为进行了细化,比如在承重墙上卧管,在屋面、在承重墙上增加荷载,还有在屋内搭设隔层等,新《条例》的出台对于我们以后的执法更有操作性。”
新《条例》的实施加大了查验制度的范围,将新开发入住的商品房以及门市房都囊括其中,还着重强调责权的划分,针对私拆乱改加大处罚力度,更好地守护市民住房安全。市房管局房产(物业)监察大队大队长马月明介绍说,这次《条例》的实施,一是建立了以县市区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组成的房屋安全监管网络。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和房屋管理权的多元化,房屋安全管理显现了断层,很多单位互相推诿扯皮,新《条例》明确了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管理重心下移。将房屋安全管理权、审批权、处罚权下放到县市区,对房屋安全管理界定了各个层次的职责;三是针对近年来,房屋装饰装修拆改行为的增多,增加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查验制度,由物业企业进行配合,房屋监察部门对装饰装修进行查验,对拆改房屋使用用途、影响房屋安全的进行查处,查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查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直至整改合格方可发放合格证;四是加大对破坏房屋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保证处罚的公正性,有效遏制房屋私拆乱改的行为,加大对违反原始设计,将房屋改为游泳池或浴池的,或降低室内标高、增建或扩建地下室的处罚力度,对个人原来处罚1000-3000元,新《条例》改为处罚1—3万元;对单位原来处罚1—3万元,现在改为2—5万元。
2月1日新的《齐齐哈尔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即将实施,进一步保证市民房屋的住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