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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试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 全国十个试点城市之一
2016-01-19 11:21:39 来源:大庆网  作者: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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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9日讯 日前,记者在市商务局获悉,商务部、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10个城市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我市为试点城市之一。

  如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多个领域肩负着重要监管执法职责,随着商务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执法任务将日益繁重。此次的全国范围内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商务系统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商务领域内监管职责分散,执法力量薄弱,保障条件匮乏,尤其是一些民生领域执法缺位、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有效整合商务领域执法职能,统一并加强商务执法力量,科学、合规设置执法层级,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初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边界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据悉,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0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市、山西省忻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蚌埠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鹤壁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和贵州省贵阳市。试点范围涵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进行更大范围的综合执法。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非试点地区要参照试点地区工作要求推进工作。

  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理念,切实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意识,充分认清商务执法的专业性、特殊性与不可或缺性,把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商务工作大事抓好、抓实。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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