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讯 【报告原文】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
【亮点详解】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在提升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将把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深化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2016年全市种植大户计划培育发展到1700个、家庭农场1200个、农民合作社2000个,分别比上年增长10.2%、12.5%、8.5%。”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确保目标实现,市农委将在五个方面精准发力:依托载体培育,以全市重点建设的农业示范园区、棚室果蔬园区和畜牧规模养殖基地为依托,改变产业建设项目由乡村组织实施的做法,明确新上项目必须以市场化为主导,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实施;强化政策扶持,对节水设施、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涉农项目,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注重示范引领,大力宣传推广运作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突出农机装备推动,对经营规模较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优先配备农机设备,农机具购置补贴予以倾斜;鼓励能人领办创办,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各类经纪人、大学毕业生和村级干部带头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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