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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协委员建议:马葫芦上应标注投诉电话
2016-01-22 09:22:2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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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2日讯 近年来,因失窃或破损造成的井盖缺失现象较为普遍,“马路陷阱”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井盖权属不清和归属单位缺乏法律观念使井盖维护工作有时难以落实。一些政协委员联名提议,应该明确城市井盖的归属单位并且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

  现状:井盖破损或丢失可能造成事故

  去年,在哈市阳明滩大道的人行道上有许多竹编的井盖出现破损,井盖的骨架是用竹子编成的,其余部分是用类似混凝土的材料浇灌而成的。而所有井盖标准中,没有“竹子”这一项。采访过程中,记者先后联系到了多个相关部门,但是得到的答复却是“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

  而早在2013年,哈市一女子领着十八个月大的女儿散步,踩到了脱扣的井盖上,母亲摔倒在井边,而女婴却掉进了三米深的井里;2004年哈市一儿童也因掉进质量不过关的马葫芦内不幸遇难。

  建议:明确井盖归属健全法规

  据了解,现有的2002年第89号政府令发布的《哈尔滨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只局限于城市道路上的检查井,对小区内、绿地、江堤等区域内的检查井没有规定,对此政协委员建议,有必要对所有井盖进行登记,明确产权,报管理单位备查,并在井盖上标上产权单位及联系电话。对新建井盖,建议哈市政园林部门统一登记造册,便于执法监管和群众举报。其次,要制定《哈尔滨市井盖设施管理条例》,明确井盖管理工作的行政监督检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对不按规定履行养护责任的产权单位予以惩处。

  哈排水集团:准备给井盖上“保险”

  据哈市排水集团设施管理部先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哈市各区排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对辖区内的井盖进行巡视,一天两次。此外,哈排水正在与相关保险部门协商,为井盖买“保险”,如果有人不小心一脚踏进窨井并受了伤,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索赔,井盖因井盖破损、丢失导致的事故,可找保险公司索赔。□记者王佳琦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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