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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公告
2016-01-25 09:59:16 来源:黑龙江经济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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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经济报1月25日讯 鸡西市百达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4日,注册地址为鸡冠区西郊乡梁家村,法定代表人:林生云,居民身份证号230302196708214215。

  经我局检查查明,该公司2015年8月取得了大庆市由达鑫、嘉合兴、鼎义顺等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违法抵扣进项税50686.14元,并于2015年8月7日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销项税额421367.50元,申报应纳税额370681.36元,但是没有依法缴纳,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问题。在我局依法检查期间,该公司法人林生云拒不配合、拒不提供财务资料接受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该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行为定性为偷税,依法追缴税款50686.14元并可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对该公司没有依法缴纳欠税370,681.36元予以追缴,并可处逃避缴纳欠税税额0.5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限鸡西市百达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法人林生云,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税务机关补交增值税税款421367.50元,并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2016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迟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