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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
2016-01-25 19:32: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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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5日讯(记者 马冀)记者从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了解到,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从今年1月至4月中旬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三大”百日会战)。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占用应急车道、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严查重处。

  交警部门将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通过媒体对在城区夜间开远光灯、向车外抛物、开车接听电话、占用机动车道停车、变道不开启转向灯、右转弯不避让行人、乱鸣喇叭等交通陋习予以曝光。发动群众,举报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推动隐患问题的解决。组织民警深入村屯、社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收费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结合冬季交通状况及近期我省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管理人、驾驶人及群众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在农村地区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驾驶人应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驾驶人驾驶资格是否与实际驾驶车型相符。排查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自用大客车、重型货车是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是否存在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不规范,是否存在应报废未报废,是否存在超过3起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的车辆。

  严格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对七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客车、校车、自用大客车的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推动客运企业为所有客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并引导旅客正确使用。上述车辆安全带配置不符合标准的,一律禁止上路营运。要加大对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乘员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一律依法严处。对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公交车、长途车、旅游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要组织专门力量路检路查,一经发现一律严查重处。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能够进行整改的,道路主管部门应在两个月内整改完毕,不能在短时间内实施整改的,应抓紧时间开展论证、方案设计及资金预算,将整改计划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

责任编辑: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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