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3日讯 2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黑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规范建设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开始启动,首批80个行业协会商会试点脱钩,届时行业协会商会将从“依附行政资源存活”向“市场化生存方式”转变。
全省首批试点80个行业协会商会
据介绍,我省第一批选择80个左右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试点,各业务主管单位于2016年2月底前将试点名单报送省民政厅,并逐个制定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具体方案,2016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然后分步推进。方案规定,重点推进全面实现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等“五分离、五规范”。
核销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
机构分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代管的事业单位,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不能并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应当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纳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职能分离: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的,逐步将机构、人员和资产分开,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业协会商会职能。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现有的行政职能,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
财务分离:行业协会商会应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2017年年底起,将取消省内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过渡期内根据脱钩年份,财政直接拨款额度逐年递减。行业协会商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无编制、无财政拨款的一律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有编制、有财政拨款的超出规定面积标准部分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人员管理分离: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任职的在职公务员,脱钩后可自愿选择退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或退出公务员管理;兼职的公务员,要限期辞去兼任职务。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脱钩后,事业编制相应核销。
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
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由各地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外事工作由住所地各级人民政府按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执行。
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协会商会转型
方案规定的脱钩配套政策,鼓励政府各有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指南制订、行业人才培养、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完善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机制。
在实施脱钩中,对职能不清、业务开展不正常、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予以注销。制定与国家政策相配套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信用情况开展社会评价,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纳入到我省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