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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2016-02-16 09:05:2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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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第二次审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听取2015年信访工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省长特别奖调整工作汇报

  黑龙江日报2月16日讯 15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二次审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听取全省2015年信访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省长特别奖调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会议第二次审议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讨论稿)》。会议强调,面对当前我省冬季大气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龙江生态大省突出优势,借助良好生态条件促进旅游、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为龙江人民创造财富的重要要求。要推进锅炉改造及淘汰,严格燃煤污染排放;升级改造治理设施,严治工业企业污染;推行绿色交通,严管机动车污染;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防城乡面源污染;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特殊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做好重点任务分解,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明确省直部门和市地政府的责任,掌握合理工作节奏,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哈尔滨市防治大气污染任务重,要下决心采取硬措施,综合施策,形成氛围,坚决完成改善空气质量的任务,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参与。《行动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听取了全省2015年信访工作汇报,强调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所反映的社情民意,通过信访渠道发现问题并健全完善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信访部门要定期向省政府报告一段时期内比较集中的社情民意并抄报相关部门单位,特别要注重分析信访问题背后集中体现的共性问题。各部门单位要通过信访部门对问题的共性分析,查找工作制度、政策制定、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差距和漏洞,举一反三,将个案解决与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相结合。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讨论稿)》汇报,强调要通过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进一步强化对我省各领域有竞争优势的重要产品品牌的市场营销推广,特别要注意面向全国推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奖项设置要兼顾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充分体现龙江的特色优势领域和经济结构调整导向。

  会议决定将“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调整为“省政府促进产业发展特别贡献奖”“省政府创新创业奖”,分别奖励对龙江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大企业和具有良好成长性、在各领域创新创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创业者和中小微市场主体。原奖项中的科研成果项目纳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评选表彰序列。

  会议还就加快推动旅游业、金融业、大学生科技人员农民三支队伍创新创业、与地方合作盘活央企存量改革、畜牧业、矿业经济、林业产业发展,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中国企业家年会所涉及的产业项目对接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系统梳理全省财政供养人员,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等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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