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7日讯 一对夫妻离婚后,昔日两个家族的亲密关系瞬间化为乌有,双方都成了陌生人。可十几年的相处,即使没有了法律意义上的亲人关系,情分能轻易抹掉吗?

2月23日,记者在大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曾经的亲戚因为房屋居住问题产生矛盾,一场混战后两败俱伤。这不禁让人感叹,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没有真正的赢家,人伤了,昔日的情分也伤了。
搬家惹毛前小叔子
去年夏天,王某的兄弟姐妹帮她搬家。乔迁之喜本是好事,可谁都没有想到,这件事最后却闹成了刑事案件。
去年9月,王某给自己的兄弟姐妹们打电话,说想从萨尔图区搬回大同区的一套老房子居住。
王某的亲人帮她联系搬家公司,拉着家具前往大同区。进屋后,亲戚们看见房间内还有一些东西不是王某的。王某让几人把房间里的东西搬到仓房去。
因为房子是王某的,大家也都没多想,把房间里的东西都搬到了仓房,并把搬家公司拉来的东西往屋子里搬。
一大家子人忙活了小半天,下午5点多,东西收拾差不多了,这时谁也没有注意到,院子里进来一个中年男子。
要说男子也不是外人,正是王某的前小叔子赵某,与丈夫离婚后,跟小叔子自然也就没什么关系了。
小叔子看见眼前忙活的几个人气不打一处来,抡起铁锹向几人冲过来……
抡锹挥叉下手挺狠
最近几年,赵某一直住在王某的这间平房里,并在王某承包的草原上干活。王某没离婚的时候,都是自家人,遇事好商量,小叔子住嫂子房子也没啥不妥。
离婚后,王某几次要求赵某搬离这里,可赵某始终没有搬走。王某觉得,这房子是自己的,自己自然有权收回,所以便趁赵某不在家时找来亲属帮她搬家。
等赵某回来,看见曾经的嫂子已经把自己的东西都搬走了,气不打一处来,一铁锹就把王某打倒了,接着还要往王某身上打,被王某的弟弟用手挡了一下。
看对方人多,赵某扭头跑出院子,王某家人没追上就回来了。没想到几分钟后,赵某拎着一杆铁叉子又回来了。
赵某用铁叉扎向王某妹妹的面部和头部,后者受伤倒地。这时,王某家的几个男人一齐冲上来,把赵某打倒在地上。
两败俱伤一人获刑
因为房子由谁居住的问题,曾经的亲人大打出手。当日,民警在医院里找到了双方。
经过鉴定,王某妹妹与赵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赵某左耳多了个轻微伤。
案发后,赵某赔偿了对方医药费,并得到王某妹妹的谅解。而在这起案件中同样受伤的赵某,因为与王某等人曾是亲属关系,所以决定不追究王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赵某能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为此,法院判处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律师说法
家务事讲一个“情”字
在法庭上,赵某的辩护律师曾表示,案件是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纠纷,所以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虽然这只是辩护意见,但也充分说明了,这件事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家庭问题。
谈到此案,金诺律师事务所马明刚律师说,家庭矛盾如果不能有效及时解决,很容易使矛盾升级,在以往接触的案件中,由此引发暴力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所以,双方有矛盾时要及时沟通化解,一旦触犯法律或者双方对簿公堂,这都是两败俱伤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