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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零件老坏 商家称过三包期不换
2016-02-28 06:00: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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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2月28日讯 26日,记者从哈市消协了解到,很多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时,对自己该享受的权利并不清楚,而使本应得到的权利被不自觉地放弃了。其中,“三包”内更换问题商品,三包期重算;奖品、赠品可以索赔等权利,是消费者最容易忽视的。

  哈市消费者李女士购买的手机经常死机,因为还在三包期内,售后为其免费更换了新零件,但并未开具任何零件更换证明。使用半年后,李女士的手机又出现经常死机的情况,经检测还是零件问题,但售后称已过“三包”期而拒绝免费维修。李女士认为手机换了新零件后,三包期应重新计算,遂将此事投诉至哈市消协。经协商,售后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了新零件。

  据哈市消协投诉部部长魏婷介绍,“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对此,哈市消协提醒消费者,以下权利消费者还应知晓:

  有奖销售奖品,及“买一赠一”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修理、退换,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可以索赔;消费者对维修时间过长的家电,也可提出换新要求;大件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应由经营者上门服务或负责运送,如果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