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9日讯 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为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2016年国家将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据了解,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公布了2016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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