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日讯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将同居暴力、冷暴力纳入法律规范范围,增加了报告机制,并首次提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且应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反家暴法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反家暴法明确了很多以前较为模糊的概念,比如具体的惩罚标准等,把遭遇家暴后的庇护问题也提了出来。同时,对家庭暴力范围的界定有所扩大——从婚姻内部扩大到婚姻外部,如同居暴力等。此外,本次立法还增加了报告机制,比如医院、学校了解到发生家庭暴力有义务向相关部门报告,打破了以往自家各扫门前雪这种封闭处事的观念。
追问
实施反家暴法的作用?
参与反家暴法起草的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认为,这部法律赋予了让部分人群、机构把“过去不能管的事”变成了“可以管”,让以前隐形的案件变为显性。
这部法律有什么亮点?
李明舜表示,反家暴法实施后,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亮点之一,同时对警察来说,在处理家暴案件时,这部法律赋予了他们新的手段,不再是批评教育。
法院一旦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意味着法院认可了家庭暴力的存在。
为何引入人身安全保护条令?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陈楠指出,家庭暴力的特点使得其他法律很难合适地介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失之于“硬”,婚姻法又失之于“软”。法治发达的国家应对家庭暴力的比较成熟的措施,就是动用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何向法院申请?
陈楠律师表示,根据反家暴法,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这为保护受害者安全提供了一个比较快捷的措施。如果是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也需要3个月。
拿到保护令会得到哪些保护?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反家暴专家李莹说,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12小时内指派社区民警与其谈话,告知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责任,同时告知申请人如果发现被申请人有违反民事裁定书情形的,可以及时报警。
保护令是否能作为家暴证据?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与其他诉讼同时存在。因为该保护令的主要作用是救济功能,要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摆脱暴力环境,其次才是证据功能,在今后的离婚或民事赔偿诉讼中,起到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的作用。
案例
称怀孕时也挨过打
山东蓝翔校长妻子申请保护令
据《法制晚报》讯去年,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和妻子孔素英的“离婚大战”,让这对夫妻成为焦点人物,如今事件再起波澜。1日,孔素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
孔素英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中称,她和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1987年登记结婚,婚姻持续期间荣兰祥屡屡打骂她,致使她整日处于担心与恐惧之中。她说,自己曾在学校被荣兰祥从楼梯推下,摔得髌骨骨裂;办喜事当天因为做饭手脚慢,被荣兰祥拽着头发打;怀孕的时候也挨过打。“因为劝架,我父亲都被他打过。”
记者了解到,两人的离婚纠纷案,目前正在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