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4日讯 3日,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通告,位于经纬二道街与北安街交口等8块违法设置LED电子屏的单位和个人,3天内(即6日前)自行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LED电子屏。
逾期不拆除的,将由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处罚款。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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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3月4日讯 3日,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通告,位于经纬二道街与北安街交口等8块违法设置LED电子屏的单位和个人,3天内(即6日前)自行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LED电子屏。
逾期不拆除的,将由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