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晚央视的3.15晚会上,饿了么中了第一枪,精心挑选的餐厅可能是油污横流的,满足味蕾的可能是别人先替我们尝过的。懒癌患者们绝望了,经常上饿了么平台点外卖的亲们,看完晚会觉得以后都不会再饿了。

曝光后,微博认证名为“饿了么网上订餐高级市场经理”发了如下微博:

随后饿了么订阅号就发出了这样一篇公关稿:

这种带着赤裸裸广告性质的声明,让人看了一遍就不想再看第二遍。而这篇公关稿的内容,与网上疯传的公关通稿声明何其相似。


图片来源于央视财经
除此之外,“饿了么”平台还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实体照片,甚至默认无照经营的黑作坊入驻,这些行为都触犯了法律!
更糟糕的是,还存在伪造、租借证件的行为,在此前的检查中,监管部门曾发现有部分外卖平台的销售人员指导、教授商户来伪造许可证。
部分商户的假营业执照也存在辨别难度,少部分商户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等情况给商户审核带来了很高难度。
有的中小型餐厅还会频繁改店名甚至转让,也给线下排查增加了不少难度。去年11月,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数据显示,9大外卖平台的100家餐厅中,只有19家证照与实际相符。其中“饿了么”的证照符合率为零。而在3.15晚会曝光前,饿了么才刚刚下线违规餐厅25761家。
民以食为天,饿了么到底有没有过失?遭遇不良商家,消费又该如何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法律服务APP——口袋律师从法律角度给消费者带来详细的解答。

口袋律师表示,饿了么作为平台,无疑是要担责的。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外卖平台的监管问题也作出了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有监管责任,应审核好商家的准入资质。
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平台商家的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不到妥善处理或应有赔偿的,平台应承担起连带责任。
口袋律师提醒,订餐时记得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备消费维权之用。

此外,消费者还可查验送餐人员的健康证明,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热的餐饮食品温度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今天点开饿了么的消费者会发现了饿了么的“悬赏令”——悬赏50-1000元不等的奖金,奖励每一个为饿了么提供有效信息的用户。

对此,口袋律师期待这不仅仅是一种事后临时补救的“公关措施”,而是真的有决心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让消费者谈“外卖”而变色。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带带来了新的消费行为,立法上也在逐渐完善。
今天《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网络销售食品应该提供发票,并鼓励在网上“明厨亮灶”。
《办法》还要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商户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经营商户一旦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罚款从5万元起,最高20万元。办法指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
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法规会对新型的消费方式进行立法保护。有法可依,还需要消费者勇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衣食住行的烦恼,交给口袋律师吧!口袋律师“维护你的权益,我们也在行动”公益咨询活动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