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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日喝酒喝到凌晨心存侥幸醉酒驾车上路
2016-03-18 11:09:03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苏渤洋 许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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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接受酒精检测

东北网3月18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样的道理人人知晓。但推杯换盏后的杨某,却把这句话抛到脑后。本以为酒后凌晨开车上路能“平安无事”,没成想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同时,还要为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付出代价。

3月17日零时,建华交警大队指调室接到一位驾驶员报警称,在卜奎大街与清真路交叉口,一牌照为京Q6BWXX牌的凯美瑞轿车,与由北向南的一辆黑LZ5XX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相撞。双方对事故责任存有争议,报警人怀疑松花江微型面包车驾驶员酒后驾驶。

接到报警后,建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郭东亮、辅警孙海明迅速赶往现场,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值班备勤人员做好支援准备。到达现场后,事故民警郭东亮按照事故处理的程序,扣留双方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同时,控制了松花江微型面包车驾驶员杨某。当民警与杨某交谈中发现,杨某口中有很浓的酒气,涉嫌酒后驾车,随后杨某被带回建华交警大队。

起初,驾驶员杨某不配合交警的工作。“我们怎么劝说,杨某都无动于衷,只承认自己饮酒驾驶机动车,但是坚决拒绝做酒精检测。”民警经过半个小时左右的思想工作,杨某最终配合交警工作。经检侧,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16日是我生日,晚上几个朋友聚了一下,就多喝了几杯!”杨某交代,喝完酒已近第二天凌晨,以为夜深人静,路面上车少,就驾车回家了。没想到在卜奎大街与清真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后,杨某对他的侥幸心理表示悔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华交警大队已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杨某,移交到公安机关,等候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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