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21日讯 21日,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流通领域电热水壶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结果显示,由于耐潮湿、接地措施等项目不达标,“臻和”“东湖”等4批次电热水壶不合格。
据介绍,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意味着,电水壶在底座淋水的情况下无足够的防护措施,电气强度不符合要求,绝缘性能下降,危及使用者的安全。接地措施不合格会导致产品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如果发生基本绝缘失效,使用者可能发生触电危险。
对此,哈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应立即自查,发现不合格电水壶要进行下架处理。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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