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龙江大小事
搜 索
[编辑推荐]汤原男子吓得妻女直哆嗦 《反家庭暴力法》能保护家庭成员哪些权益
2016-03-22 18:46: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22日讯 今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近日,汤原县一名男子,就因为动手殴打妻子和女儿,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首月汤原县男子“以身试法”

  3月14日晚上,汤原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女子说她的丈夫酒后在家里砸东西、打孩子,她和两个孩子不敢回家。民警接到报警后马上赶到现场,发现报案人家里一片狼藉,多种物品被砸坏,报案人和两个孩子吓得直哆嗦。

  民警了解到,该女子的丈夫平时酗酒,每次喝完酒回家就砸东西,还动不动就打妻子和两个女儿。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和报案人的诉求,汤原县公安机关给予男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民警说,每年他们派出所都会接到三、四起家庭暴力的报案,基本上都是邻居报的警。民警上门后也是以劝导和解为主,从未有过拘留等处罚。这名男子是《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汤原县因为家庭暴力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事后,施暴男子表示很后悔,希望将来可以好好补偿妻子和孩子。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男士要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尊重法律、尊重家人,从根本上杜绝家庭暴力的发生。

  一忍再忍多因女性顾虑多

  家暴的隐蔽性很强,很多家暴的被害人,尤其是女性被害人,在受到家暴侵害时,宁可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也不愿意声张,这使很多家庭暴力,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直到导致恶性的事件发生。

  从外地来大庆打工的孙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婚后不足半年,张某便开始对有孕在身的妻子大打出手。孙某称自从她嫁给丈夫,婆媳关系一直很不融洽,婆婆经常拿她没有工作来讽刺她,每次她都忍气吞声,丈夫很多次打她,都是因为婆婆。每次只要婆婆一掺和,丈夫就会打得更严重。平时在家,孙某对丈夫说话十分谨慎,只要一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就会遭到丈夫毒打。刚开始,丈夫只有喝醉时才打他,后来,不喝酒也打,每次下手都特别重。对于丈夫极端的行为,孙某也想过离婚,可是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她只能一忍再忍。

  而对于上班族周某来说,家中的那种气氛,简直让她感到窒息。7年前,她和丈夫走进婚姻的殿堂,周某的丈夫,比她大7岁,属于大男子主义的人,凡事都由他说了算。在孩子出生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只要周某稍稍反对他的想法,他就会对妻子实施“冷暴力”,两个人整天相对,却像陌生人一样。对于周某来说,这样的“冷暴力”,比打在她的身上,还让人无法忍受,然而,她只能一忍再忍,毕竟孩子还小。很多次,她都想到了离婚,每次,她都没能迈出那一步,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尽头……

  新法三大亮点保护家庭成员权益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今年3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防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法案。

  据统计我国大约有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预防成为反家暴的重要环节。

  针对新出台的反家暴法,律师表示,反家暴法是单独针对家暴的立法,以前,家暴没有法律依据,只在多部法律如婚姻法、刑法和治安处罚法中涉及,并没有系统化地进行明确。律师认为,反家暴法共有三大亮点,首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阻止家暴的进一步实施,禁止再次进行加害。人身安全保护令甚至包括,禁止施暴方和受害人接触,让施暴方搬离共同的住所,保护力度空前。其次,反家暴法,首次把精神侵害写入法律,比如侮辱、谩骂和冷暴力,包括轻微的家庭暴力,治安或者刑事处罚都不够,现在,对这方面的家庭暴力,进一步进行明确。再次,现实生活中,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也特别多,把其纳入法律中,绝对是法律的进步。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0%家庭签订了“家庭平安承诺书”。全省各社区(村)都依托“姐妹港湾”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 省妇联在哈市道外区启动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把对加害人的事后惩罚变为对受害人的事前保护,从司法层面推动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稿件内容由东北网新闻频道制作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或镜像,违者必究。

(资料来源: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晨报、大庆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