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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灯饰城着火"造谣者全部被抓 谣言竟是这么整出来的
2016-03-24 07:13:43 来源:生活报  作者:魏冰心 张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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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4日讯 “道外港务局那里,新建的灯饰城着火了,大火把整个商城都点着了!”15日,很多冰城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都出现了这条信息,配发的视频显示,一座商城正在熊熊燃烧,旁边有多辆消防车正在灭火。一时间,冰城市民纷纷转发。后经警方核实,此为谣言,视频中的建筑,实为去年起火的辽宁省鲅鱼圈某商厦。18日,道外警方将造谣传谣的5名违法行为人全部抓获,分别处以行拘、罚款、行政警告等处罚。

  23日,道外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责任区一中队苑洪胜对记者说,16日,民警从当日14时40分许,最后一次转发此视频的刘某入手,连续溯源追查26人,成功锁定造谣、传谣的5名违法行为人,并将案情调查清楚。

  谣言是这样诞生传播的:

  step1:15日11时39分,王某将一段商厦起火的视频传到其所处的一个上百人的微信群里。“应该是港务局那块。”他发送语音说。

  step2:群里成员有一名叫马某的,他迅速将这条视频传进了自己公司内部微信群。

  step3:群里和他同一个公司的徐某,立即抢先发文介绍地点“道外港务局”,并进一步说明,“应该是新建的灯饰城。”

  step4:该公司职员李某随即将视频和信息转发给另一微信群,这个群里的成员吕某又立即转给其他微信群里的好友吴某,吴某将视频配上“港务局旁新建灯饰城,刚刚”字样,发送到朋友圈,被其朋友纷纷转发……

  18日,王某、徐某、李某、吕某及马某5名违法行为人全部归案。经审,王某、徐某对编造虚假信息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行拘10日和7日。李某、吕某、马某对未经核实即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被罚款200元,吕某、马某被行政警告。

  网络谣言最高可判7年

  “造谣传谣量刑有多重?”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不知情,非主观故意而误将谣言转发的,责令删除后不予追究责任;主观故意编造或转发的,将根据后果和社会危害来处理,特别是一些情节严重的传谣案件,将依法入刑处理,例如故意编造发布虚假险情、疫情、警情、灾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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